本页描述五个假设的国际家庭,说明每个家庭通常会研究新加坡六大高净值方案板块中的哪几个、按什么顺序、面对哪些风险、需要哪些专业方。这些场景是为说明机制而构建的综合案例,并非真实客户,也不构成建议:合适的安排取决于每个家庭的具体事实,以及所涉每个司法辖区的专业意见。

如何阅读这些场景

每个场景使用相同的四个标题,便于相互比较:

  1. 目标——家庭想达成什么,用家庭自己的话来说。
  2. 可能的结构——通常会依次研究的板块。“可能”指的是一个可供讨论的选项,而不是处方。
  3. 主要风险——通常会出什么问题,依据已公布的规则,而非个案结果。
  4. 所需专业方——涉及的角色,与专业方协作模型中的描述一致。

五个场景有两条共同主线:居留身份与税务居民身份先于结构与产品;家庭准备一份财富来源档案,按需提供给银行、保险公司与受托人。适用地区:新加坡,母国相关说明见各场景。请在您现在或将来可能成为税务居民的每个司法辖区,向合格税务顾问取得意见。

场景 1:出售企业后的亚洲创始人

一位五十多岁的创始人出售了一家区域运营公司的多数股权,所得款项在八位数美元区间。他正考虑与配偶及两名十几岁的子女一同搬迁。

项目 说明
目标 把出售款存放在监管完善的金融中心,在居住地问题上为家庭保留选择余地,并确保他身故或丧失行为能力时配偶与子女有所保障。
可能的结构 (1) 先决定居留身份——例如凭新职位申请就业准证(Employment Pass),或申请全球投资者计划(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,GIP);EDB 表示 GIP 审理约需 12 个月,并由 EDB 酌情决定;(2) 确定税务居民身份及母国司法辖区的任何离境义务;(3) 以出售文件为核心准备财富来源档案;(4) 开立私人银行账户,并决定是否选择成为认可投资者;(5) 考虑以寿险提供遗产流动性;(6) 订立遗嘱、持久授权书(LPA),如有必要再设立信托。
主要风险 税务居民身份尚未明确就转移资金;财富来源说明与买卖协议不符;再投资过于集中;保单持有安排与日后设立的信托相冲突。
所需专业方 母国税务顾问、新加坡税务顾问、移民律师、私人银行家、保险公司持牌代表、律师、持牌信托公司。

关键在于顺序:如果在决定居留身份之前就开户、投保,自我证明、保单持有安排与传承文件可能都要重做。

仅作示例,不构成建议。

场景 2:常驻新加坡、有英国关联的高管

一位高管过去二十年大部分时间住在英国,三年前持就业准证移居新加坡。她在伦敦有一套公寓,并有一份英国养老金。

项目 说明
目标 弄清目前由哪个国家对她的收入与遗产课税,并为两个孩子作安排,同时避免作出会被英国规则忽略的安排。
可能的结构 (1) 确认新加坡税务居民身份(按 IRAS 规则,一般为上一日历年在新加坡居住 183 天),如需申请协定减免,取得税务居民证明(Certificate of Residence);(2) 就 HMRC 的长期居民标准(过去 20 个税务年度中有 10 年)及离开英国后的遗产税“尾巴”征询英国意见,要点概述见身份与税务;(3) 复核遗嘱,注意伦敦公寓可能适用英格兰继承法;(4) 待英国方面的情况明确后,再考虑以保险提供流动性。
主要风险 以为移居新加坡就立即结束英国遗产税风险;采用英国规则与新加坡规则处理方式不同的结构;新加坡遗嘱与英格兰遗嘱互不协调。
所需专业方 英国税务顾问、新加坡税务顾问、两地律师;如考虑保险,还需保险公司持牌代表。

仅作示例,不构成建议。

场景 3:有美国关联的家庭

一对新加坡居民夫妇,两人都不是美国人士(US person),但有一名成年子女在美国出生、持有美国国籍。家庭直接持有美国上市股票。

项目 说明
目标 了解并管理父母的美国申报与遗产税状况,并了解任何涉及该美国公民子女的安排会带来哪些美国申报后果。
可能的结构 (1) 梳理美国境内资产(包括美国上市股票),对照非美国居民且非美国公民的美国遗产税申报门槛(见身份与税务);新加坡与美国之间没有遗产税协定;(2) 复核资产持有方式,以及持有安排是否会改变分析结论——这个问题应交由美国律师判断;(3) 与美国律师一起考虑寿险保单由谁持有、受益人是谁;(4) 在每家机构准确填写 FATCA 自我证明。
主要风险 未取得美国意见就把美国公民子女列为受托人、受益人或共同持有人;子女本人的 FBAR 申报义务——一年内任何时候境外金融账户合计超过 1 万美元即须申报,包括有现金价值的保险账户;自我证明填写不准确。
所需专业方 美国税务与遗产律师、新加坡税务顾问、私人银行家、保险公司持牌代表、律师、持牌信托公司。

仅作示例,不构成建议。

场景 4:在单一家办与“信托加委托账户”之间权衡的多代家族

一个三代同堂、可投资资产在一亿至数亿美元低段区间的家族,正在讨论是否在新加坡设立单一家族办公室(SFO)。

项目 说明
目标 让家族投资获得专业、持续的管理,并建立下一代认可的治理机制。
可能的结构 路线 1:按 2026 年 6 月 15 日起生效的牌照类别豁免运作的单一家办(通知 MAS、在 MAS 持牌银行开立账户、提交年度申报),并可能由一只基金申请 13O 或 13U。对于 2026 年 8 月 1 日或之后批准的优惠,13O 要求指定投资的管理资产(AUM)不少于 S$2,000 万并聘有两名合资格投资专业人员,13U 要求不少于 S$5,000 万并聘有三名,两者均须至少包括一名非家族成员(MAS 通告 FDD Cir 05/2026)。路线 2:以持牌信托公司为受托人设立信托,并在一家或多家银行开立全权委托账户。路线 3:两者结合,由信托持有单一家办实体。
主要风险 固定成本与资产规模不成比例;条件失效导致优惠丧失;家族各房之间的治理纠纷;家族财富历史受到反洗钱审查。
所需专业方 律师、税务顾问、企业服务提供商、基金行政管理人、审计师、持牌信托公司、私人银行家。

最终决定通常取决于成本、控制权与治理,而不只是税务优惠。GIP C 选项涉及管理资产不少于 S$2 亿的单一家办,是一项独立的 EDB 申请,并非设立单一家办的自然结果。

仅作示例,不构成建议。

场景 5:处理父母跨境遗产的继承人

一位二代继承人的父亲是新加坡居民,去世时留下一份新加坡遗嘱、新加坡的银行账户与一套共管公寓、一处海外度假屋,以及数张寿险保单。继承人的母亲年事已高。

项目 说明
目标 依法妥善管理遗产,并照顾在世父母一方的事务。
可能的结构 (1) 以遗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身份在新加坡申请遗嘱认证授予书——遗产认证申请由家事法庭(Family Courts)及高等法院家事庭(Family Division of the High Court)审理(新加坡司法机构);(2) 找出可能无需遗嘱认证授予书即可处理的资产,司法机构列明其中包括某些已作提名的保单及公积金存款;(3) 在度假屋所在国取得意见,因为当地继承法可能适用;(4) 确认母亲是否已订立持久授权书——若没有,一旦她丧失心智能力,家人须申请代理人令(Deputyship order)(公共监护人办公室)。
主要风险 文件缺失造成延误;以为新加坡的遗嘱认证授予书在海外当然获承认;在世父母一方没有持久授权书。
所需专业方 新加坡遗产认证律师、外国律师、相关税务顾问、各保险公司理赔团队。

仅作示例,不构成建议。

这些场景的共同点

五个场景都是先厘清事实与居留身份;美国、英国、中国内地或其他地方的母国规则,与新加坡规则同时适用;每个板块都需要一位指名、持有相应牌照的专业方,并由担任牵头角色的人维护一套前后一致的事实底稿。尽职调查清单把这些经验转化为各板块的具体问题,身份与税务、家族办公室与信托与传承页面则解释了上文提到的规则。

如需结合自身情况解读上述要点,可通过本站联系方式登记需求。

资料来源与日期

  1. Some Nonresidents with U.S. Assets Must File Estate Tax Returns —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(IRS) · 2026-06-27
  2. IHTM47020 Long-term UK residence test — HM Revenue & Customs (HMRC) · 2026-04-07
  3. Circular FDD Cir 05/2026: Tax incentive schemes for funds —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(MAS) · 2026-07-31
  4. Revised Framework for Single Family Offices to take effect on 15 June 2026 —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(MAS) · 2026-06-11
  5. Probate and administration — Judiciary (Family Justice Courts) · 2024-10-15
  6. What is a 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 — Office of the Public Guardian (MSF) · 2026-08-05
  7. 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Factsheet — Singapore 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 (EDB) · 2025-05-05
  8. 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 (FBAR) —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(IRS) · 2026-10-23